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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新生儿入户办理一站式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新生儿出生证明; 2. 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3. 父母的结婚证(如有); 4. 父母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好相关材料; 2.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表》; 3. 填写《新生儿入户登记表》; 4. 提交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5. 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后办理入户手续; 6. 领取新生儿户口簿。
三、办理时间
1. 派出所审核材料的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2. 办理入户手续的时间一般为1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 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2. 如有特殊情况,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所在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
1. 准备材料:收集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有)以及居住证明等材料。
2. 前往派出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 领取表格:在派出所领取《新生儿入户登记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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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录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3周岁以下)
新生婴儿可随父随母落户、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需提供另一方婴儿未落户的派出所证明
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2.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母亲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会出生情况证明
3. 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
4.对方派出所出具未落户的证明
5、补录3周岁以下出生婴儿落户申请审批表
二、当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
新生婴儿可随父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2.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母亲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会出生情况证明
3. 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
三、非婚生、早婚早育或超计划生育的婴儿
对非婚生子女的落户,如不能完整提供需要材料的,需提供有DNA鉴定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由民警核查,报派出所长批准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2.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
3. 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母亲所在镇、街道政府证明,单位证明或者居(村)委会出生情况证明。 "
四、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需翻译部门翻译为中文
所需材料:
1. 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3. 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
4.办理涉外通婚边民在国外所生子女落户问题,应提供在国外所生子女只具有中国国籍证明,同时要提供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我国驻该国使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的认证
温馨提示
1.办理地点:落户地派出所
临沧市派出所地址及电话一览
2、办理时限:
(1)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补录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3周岁以下) :2个工作日
(2)非婚生、早婚早育或超计划生育的婴儿:5个工作日
(3)当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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